您所在的位置: 公司法律实务 >关于合同 >合同知识

律师介绍

彭国辉律师 中南大学硕士毕业,多年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长: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争议、投资争议、合同纠纷争议等等。彭国辉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律相...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彭国辉律师

电话号码:0755-83033186

手机号码:13928445135

邮箱地址:ppgh7981@163.com

执业证号:14403201411053844

执业律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一号公交大厦二楼

合同知识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核心内容: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下文已经为大家整理了签订集体合同应注意的问题,供大家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1.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根据本条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由两方组成: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平等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将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处、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权益维护等纳入平等协商范畴,最终达到涉及职工利益的所有事情都通过平等协商确定。

  3.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平等协商的程序直接关系到平等协商的合法性和集体合同的有效履行,根据《实施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

  第二步协商准备:①做好宣传引导;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③搜集了解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④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⑤明确协商代表分工;⑥制定平等协商实施方案;⑦确定平等协商记录员。

  第三步提出要约: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平等协商的要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书面协商要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平等协商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协商方的首席代表及其他协商代表、协商过程中对方应提供的材料等。

  第四步正式协商:平等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进行,协商会议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②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③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各自发表意见,开展充分讨论;④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和协商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步审议备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时,由企业工会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六步生效公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备案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4.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由于工资问题是集体合同内容的核心,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最重要的方面,所以《实施办法》第二十五第4款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作出规定。

  工资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试用期及病事假等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标准;合同的期限及变更、解除的程序,合同的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严格按照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进行,工会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需求,选好协商代表,主动提出协商要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送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协议生效后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协议履行情况每年向职代会报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844513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一号公交大厦二楼247

粤ICP备17068557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481号 Copyright ©2018 www.1392844513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