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硕士毕业,多年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长: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争议、投资争议、合同纠纷争议等等。彭国辉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律相...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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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如何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合同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下文,深圳合同法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何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
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
承诺的生效是指承诺所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承诺生效,就表示合同成立,对合同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双方当事人就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同时承担义务;其次,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这在出现合同纠纷时,是确定法院管辖权最主要的依据。
承诺生效时间一般采取的是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是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而根据交易习惯作出的,那么行为作出时承诺就生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何理解和把握“交易习惯”。交易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期的交易中,逐渐形成的交易行为,而且这种交易行为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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