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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

因重大误解申请撤销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核心内容:因重大误解申请撤销合同要符合哪些条件呢?请求撤销重大误解合同的一般方法有哪些呢?下文,深圳合同法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因重大误解申请撤销合同需符合的条件:

  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把借贷误解为赠与,把出卖误解为出租。

  2、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例如,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演出合同等要求有特定履约能力的合同,如果对当事人的身份、技能等存在误解,往往会带来较大损失,可构成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的误解。例如,把文物复制品误认为是真品,把劣品误认为是优等品,这些将可能导致当事人合同目的的落空,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的规格、价格、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会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也可构成重大误解。

  5、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价金没有发生误解;但在履约时一方因为过失而向另一方多交付价款和酬金,此种情况因并非是对合同本身发生误解,因此不应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应当按给付的不当得利处理。

  第二:请求撤销重大误解合同的一般方法:

  首先,要明确可以撤销的合同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4、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5、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然后,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合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合同撤销权是有时效的,要在1年内向提起起诉或仲裁撤销,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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