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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

引起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呢?

  核心内容:引起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呢?下文,深圳合同法网已经为大家整理了引起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供大家查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引起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呢?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第一.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第二.合同内容不合法,

  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第三.意思表示不真实。

  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第四.合同形式不合法。

  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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