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硕士毕业,多年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长: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争议、投资争议、合同纠纷争议等等。彭国辉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律相...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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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的特殊情形有哪些?下文,深圳合同法网已经为大家整理了该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
第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第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即虽然是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若是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依然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要根据工伤的标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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