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硕士毕业,多年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长: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争议、投资争议、合同纠纷争议等等。彭国辉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律相... 详细>>
律师姓名:彭国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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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下文深圳合同法网已经为大家整理了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的知识,供大家查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
合同终止,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合同终止,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双方的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更多知识阅读:委托代理合同无效情况
属于因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况:
一、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二、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四、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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