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硕士毕业,多年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长: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争议、投资争议、合同纠纷争议等等。彭国辉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律相... 详细>>
律师姓名:彭国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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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航空公司的告知义务怎么履行?航空公司应该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形式主动向乘客告知旅客的出发地、目的地。在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问题:
航空公司根据国家民航总局规定出具电脑打印机票,机票上以字母代码而未以汉字表明起飞机场,导致乘客延误航班,航空公司应否承担未尽告知义务的违约的责任?
解答:
旅客运输合同的承运人负有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形式主动向乘客明确告知旅客的出发地、目的地等合同相关内容的义务。如若违反,则承运人当然得承担未尽告知义务之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
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标志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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