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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

不同性质合同如何确立成立地点

  核心内容:不同性质合同如何确立成立地点?有些合同以签字或者盖章地为合同成立地;有些合同是以公证地点作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还有的是以承诺生效地点作为合同成立地。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

  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以要约与承诺达成合同后又协商签订合同书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已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此外,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知识延伸:

  合同书上摁手印的法律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具有与签字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条款应当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详解合同法解释(二)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但是在审判实践中,一些农村地区的当事人或进城务工人员在订立合同时习惯于在合同书上摁手印,而不是签名、盖章。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这里应当明确,摁的手印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不是要解决合同的效力问题,即不意味着合同就一定是有效的,因为合同的效力评价取决于国家意志而非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即使摁的手印、签的名、盖的章都是真实、有效的,而合同本身如果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仍然是无效的。合同的成立与否,则取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一致,摁的手印、签的名、盖的章真实有效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的前提条件。至于手印的真实性问题,需要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中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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